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3-06-20 点击次数: 次
主要职责
一、宣传、贯彻国家关于森林资源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引导当地群众提高森林保护意识。
二、听从指挥,服从分配,团结协作,保守秘密,安全工作,联系群众,服务生产。
三、主动维护林区界桩、界碑及各种宣传标志设施的安全。
四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营造林调查规划设计和检查验收、林木采伐和林地保护管理,森林资源调查、野生动植物、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林区生产、施工活动的野外火源等管理。
五、森林防火戒严期,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,严禁在林旁山边烧田梗、烧土坎、烧火土灰,发现情况,及时制止,对形成火警和火灾的要及时汇报。
六、对进入林区的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检查,并对其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,禁止其带火种进入林区,以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林区进行非法活动,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;预防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。
七、遵守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,按时上下班,做好巡山记录,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,努力学习保护森林业务知识,熟悉社情、山情、林情,时刻掌握林区动态,爱岗敬业,正确履行职责。